【协会服务】关于开展医疗机构消毒与 灭菌效果监测服务的通知
根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5〕73 号)有关要求,口腔医疗机构应当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消毒、灭菌合格。
为了更好地满足辖区口腔类医疗机构口腔医疗器械相关消毒检测需求,加强口腔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因口腔诊疗器械消毒问题导致医源性感染,经协会与第三方企业沟通,自2019年5 月份起提供口腔器械类等相关消毒、灭菌检测服务,现将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
1.空气中细菌检测。
2.物体表面细菌污染监测。
3.医护人员手部细菌污染监测。
4.医疗用品监测。
5.压力蒸汽灭菌效果监测。
6.消毒剂/保存液监测。
7.医疗污水检测(具体检测项目请查看附件内容)。
8.其他类别的检测、监测服务。
二、服务方式
1.考虑监测、检测与运输成本,该项目将以打包的方式进行服务。
2.每月 10 号或 20 号医疗机构可将检测样本送至协会秘书处(具体送检日期和地址,将通过微信群通知)。
3.送检样本由机构按规定自行采集,样品容器由第三方企业提供。
4.检测内容可自行选择,但每次送检量不少于 10 例样本量。
5.第三方企业在一周内出具相关监测或检测报告。
三、服务费用
为了更好地保障机构合法权益,协会将与第三方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服务费用由医疗机构送检样本时交付给收样的负责人员。具体检测费用明细如下:
1.芽孢检测费用为60 元/例。
2.医疗污水检测(粪大肠菌群数、沙门氏菌、志贺氏菌)为150元/次。
3.其他标本检测费用为34.5 元/例。
4.会员单位每月送检量超过10 例,按 8 折优惠收取费用(不足10例按实际送检样本数费用的原价收取)。
5.非会员单位每月送检量不够10例的,按原价10例起算。
四、组织培训
协会与第三方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检测、监测或样本采集培训,保证机构从业人员的操作流程的规范性与样本采集的有效性。
五、其他
请有需要对口腔诊疗器械消毒与灭菌的效果定期进行检测的机构 联系协会秘书处进行了解与沟通,协会将充分听取机构意见,不断对服务内容进行完善。
六、报名方式
如需提供检测服务,请提前联系协会秘书处进行登记报名。联系人:李树萍,联系电话:88296072,13554845951。
深圳市福田区社会医疗机构行业协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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